李光萍律师

李光萍,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1988年开始律师执业,拥有30多年律师从业经验。
教育背景
1985年7月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1985年7月至1988年12月就职于萍乡市司法局宣传教育科。
198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于同年调入萍乡市法律顾问处从事律师工作。
1994年开始合伙创办并执业于萍乡市经济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为该所副主任、合伙人。
社会身份
第十四届萍乡市人大代表
江西省律师协会理事
萍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萍乡市委政法委公正执法监督员
荣誉称号
1990年江西省专职律师培训班行政诉讼辩论技巧演讲中荣获“优秀辩论员”称号
2006—2008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2008年被聘为萍乡市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首席法学专家
2012年荣获中共萍乡市委颁发的“首届十佳律师”称号
2010年8月1日《萍乡日报》赣西都市曾对其律师工作业绩有过专访报道——《享誉萍城的大律师李光萍:风清气正好扬帆》。
政府顾问单位
萍乡市人民政府
萍乡市人大常委会
萍乡市安源区政府
萍乡市财政局
萍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萍乡市卫计委
萍乡市环保局
萍乡市民政局
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萍乡市芦溪县国税局
萍乡市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企业顾问单位
萍乡市城北房地产有限公司
萍乡市龙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萍乡市安源区隆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江西省鑫隆建筑有限公司
萍乡市永明实业有限公司
萍乡市汉和医院
专业领域
传统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争议解决
代表性学术论文
1991年撰写的《论非法所得罪》一文获江西省司法厅优秀论文
1995年撰写的《加强律师协会建设,强化律师行业管理》一文获江西省律师协会第十一次律师业务联系会优秀论文
1997年撰写的《律师如何适用新<刑事诉讼法>》获江西省律师业务第十三次联系会优秀论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