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萍律师被聘为萍乡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时间:2015-08-27 来源:admin浏览次数:143
7月9日,2名市政府法律顾问和24名市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从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小豹,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宣传部部长黄万林手中接过聘任证书,正式“上岗”履职。
此次市政府聘任的2名法律顾问来自律师事务所,24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分别来自人大、政协、人民团体、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法律顾问聘任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聘任期限内,可对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并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为市政府在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协助草拟、审核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和重大案件,参与调查、调解,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接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聘任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聘任期限内,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可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对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现象,提出意见或建议;向市政府法制办或者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可应邀参加市政府法制办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受市政府法制办委托,可以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调研,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或建议。
市政府希望此次聘任的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以及政府法律顾问和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关系,树立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委托的涉法事务,为政府决策、制度建设、行政合同、执法监督、化解争议等出谋划策,搞好服务,并积极协助政府拓宽监督渠道,帮助完善法制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风险评估制度,在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出台、重大项目论证实施的过程中,重视听取和吸纳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长效机制;在行政执法时,要虚心听取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对执法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
(新闻转自萍乡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pingxiang.gov.cn/zwgk/zwxw/wzxw/201507/t20150710_13953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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